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谭元贵 毛兴甫)对法院发出的法律文书置若罔闻,将财产报告令束之高阁,4月23日,清太坪镇某村村民谭某林因拒绝填写财产申报表、拒不申报财产,被巴东县法院司法拘留15日。
田某与谭某林民间借贷纠纷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即由谭某林偿还田某借款本金24150元并承担相应利息。还款期限届满后,谭某林未能还款,田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因谭某林长期外出务工地址不详,执行工作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4月23日,执行干警通过线索查找到谭某林下落,遂通知其到法院,并向其发出财产报告令、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如实申报财产,尽快履行义务。谭某林以“没有钱”为由,既不申报财产也不履行义务。
执行中查明,谭某林在其居住地有2栋房屋,务工月收入5000元左右,且近年来一直在外务工。
因谭某林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不申报财产,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