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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一男子以结婚为幌子引诱他人卖淫被判刑

来源: 巴东县法院 时间: 2018-03-23 14:35 点击量: 1442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桂春艳)近日,巴东县法院以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谭某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以引诱卖淫罪判处谭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

  2017年2月,谭某以给邓某介绍工作为名将邓某诱骗至巴东县野三关集镇,并以要和邓某结婚过上好生活为由引诱邓某从事卖淫营利。2017年2月至6月,谭某凤容留、介绍邓某在其在巴东野三关镇开设的理发店内以及野三关镇集镇多家酒店内从事卖淫活动。谭某凤容留、介绍邓某卖淫,非法获利15485元,谭某引诱邓某卖淫,非法获利18600元。

  另查明,谭某凤因犯诈骗罪于2012年12月7日被巴东县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谭某凤容留、介绍邓某卖淫,且获利达1万元以上,其行为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谭某引诱邓某卖淫,且获利达1万元以上,其行为已构成引诱卖淫罪。综合量刑情节,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