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宣恩县法院大力弘扬改革精神,立足该院实际,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进一步优化人员配备,提升办案质效,全院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组建审判团队,实行扁平化管理
打破原来的庭室概念,建立刑事审判团队、大民事审判团队、行政审判监督团队、立案信访执行团队、司法警察团队、审判辅助团队、纪检监察团队和综合行政团队,将全院80%的干警充实到审判一线。以法官为中心,及时调配法官助理、书记员各一名,形成各个小团队,优化审判资源配置。修订出台《关于案件管辖的相关规定》,由立案庭统一分案,避免各法官之间案件分配不均。并将原属法庭审理的一部分案件收归机关民事团队,实现了更加公平合理的工作环境。建立案件考核制度,使案件的审理期限、案件质量与个人绩效挂钩,从而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
二、回归审判一线,院领导亲自办案
制定了院领导审理案件相关规定,对院领导年均办案数等做出具体细化要求,使院领导办案走上制度化、常态化。促使优质审判资源重归审判一线,有效缓解“案多人少”被动局面。入额院领导直接编入审判团队,减少行政层级,让员额法官去行政化,专心于执法办案, 提高审判团队的整体效能。2017年以来,该院4名入额院领导共受理案件37件,结案15件,结案率40.54%。其中, 该院副院长林宏宇与其他法官平均、随机分案,为全院法官树立了标杆。
三、建立速调机制,提升审判效率
始终把关注民生、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出台了《关于民商事案件速调程序的意见》。通过运行速调机制,对民商事案件进行梳理、繁简分流,将一些法律关系明确、案件事实清楚,且双方当事人都愿意调解的案件,消化在立案环节,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了民事团队的工作量,使其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疑难复杂案件中。同时,通过对案件的梳理,为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的后续诉讼程序探明方向、厘清审理思路,提高办案效率。自建立速调机制以来,该院已成功调解结案2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