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受司法部委托,省司法厅厅长汪道胜向荣立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集体一等功的州司法局授锦旗。
今年10月,司法部决定为恩施州司法局记集体一等功1次,并号召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向恩施州司法局学习。
同月,湖北恩施“律师进村 法律便民”改革创新经验理论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推介基层法治的“恩施经验”。专家们一致认为,恩施州为共同促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化落实提供了可供参考的范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做到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四个治理”。
对于这道“中央命题”,“十二五”期间,我州交出了最有标杆效应的“地方答卷”。
2013年6月,州委、州政府聘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等17名知名专家,组建恩施州法治建设专家委员会,成为全州依法行政、实现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超级智库”。
“超级智库”着力于为恩施发展提供高质量法律咨询服务,提供立法建议,提升各级干部的法治素养。
2014年2月,州委、州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强法治恩施建设的意见》,统筹法治恩施建设。
2014年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此后,一场中央顶层设计、地方试点探索的司法体制改革在上海、湖北等7省市迅速展开。
2014年12月15日,我省先行启动武汉、襄阳、黄石、恩施4个市州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我州开始成为全省司改工作的“先行军”。
2014年12月15日,省委召开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州委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海涛在会上发言时表示,恩施将在司法体制改革中体现主动之为、担当之为、创新之为、竞进之为,努力向省委和全州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建立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体制,是本轮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头戏之一。我州在经费保障上有较大提升,“两院”人均保障水平在全省试点市州中处于中高水准,做到了“末流财政,一流保障”。
对法官、检察官实行员额制,我州实行“五项原则”和“五个一批”工作法,确保了改革的顺利、稳妥、成功。
“五项原则”即既积极探索,又稳妥实施;既关注当前,又着眼长远;既尊重个人意愿,又考虑工作需要;既重视业务部门,又不忽视综合部门;既考虑年轻同志发展前景,又保障老同志利益。
“五个一批”即优中选优入额一批、提高职级待遇退出一批、教育引导候补一批、双向择业分流一批、挂职锻炼消化一批,实现各归其类,各归其位。
通过试点改革,全州司法迈向公正高效权威。全州司改工作成为全国的“样板戏”,各地司法部门纷纷前来取经。
近年来,我州以“律师进村,法律便民”为载体,引领山区治理转型,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契合了依法治国的主题,也为基层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探索出了一条新路。
两年前,我州开始探索在乡村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把法律“写到田埂上”,更把法律“写到干部心上”,实现了地方政府基层治理理念从“人治”向“法治”的根本转变。
截至目前,全州3597个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乡(镇)村(居)聘请了法律顾问,借助法律顾问指导开展法制宣传1718次,培养法律明白人5.2万人次,化解信访积案412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项2.1万件,有效提升了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十二五”,我州不仅成功破解了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信大领导不信小干部的怪圈,而且实现了法治恩施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大步走在全省、全国前列的目标。各级干部敬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正在成为美丽的“恩施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