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周锐)2017年6月20日,茅田法庭到龙坪乡彭家淌村巡回审理原告胡某甲与被告胡某乙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胡某甲是孤寡老人,因享受政府福利在福利院居住生活,自己在彭家淌的田、山、房子无人照管,于是就与其亲侄子胡某乙签订了一份合同书,将自己的山林交由胡某乙代为看管,房子作价卖给胡某乙,责任田租给胡某乙,后双方因为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于是胡某甲将胡某乙告上了法庭。
法庭立案受理后,考虑到巡回审理此案更贴近农民的生活实际。开庭当日,在龙坪乡政府、司法所、彭家淌村村委会的支持下,最终促成该案以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当庭履行了全部义务,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闭庭后,法庭工作人员将原告胡某甲送回龙坪福利院。途中,胡某甲对法庭工作人员说:“感谢你们为我们想得这么周到,你们把我的事情处理好了,我就可以安心过日子了。”一句简单的话,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好肯定。践行司法为民,我们一直在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