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丁宏)4月22日,利川市法院成功调解35起劳务合同纠纷案。
原告方熊某等35人经常为家附近某企业提供劳务,但该企业未将劳务费付清。经结算,该企业累计欠熊某等劳务费几千元至数万元不等,并分别给熊某等出具欠条等凭证。
近日,熊某等35人向利川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企业支付所欠劳务费。法院受理后,第一时间通知双方到庭调解。
在庭前调解过程中,该企业负责人表示所欠劳务费属实,愿意约期给付,但受疫情影响,至今尚未营业,希望适当延长给付时间。但是,原告方希望能马上支付被拖欠的劳务费。为化解矛盾,法官耐心地做起了双方的思想工作,新冠肺炎疫情突发,社会经济各方面受到较大影响,企业要考虑务工者的实际困难,尽快积极解决拖欠劳务费一事;原告方追讨欠薪的迫切心情可以理解,但特殊时期,企业运营存在一定难处,可考虑适当给予缓冲。从法理出发,从情理着手,承办法官朴实的话语,让双方矛盾逐渐缓和,决定互谅互让,共战疫情,同过难关。
最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待本地旅游旺季结束后,该企业一次性付清所欠劳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