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恩施法院网讯 (通讯员 杨琳)5月21日,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武星深入宣恩县法院调研,走访慰问审判一线法官,实地查看该院安保工作、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信息化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并与县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主要负责人座谈交流。会后,武星院长还与宣恩县委副书记、县长习覃,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同元等县领导进行了交流。
在听取宣恩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向东工作汇报后,武星院长说,到恩施工作后第一次来宣恩法院,有三个方面的感受,一是宣恩法院涉诉信访案件数量较少,从一个方面反映出较好的案件质量和司法作风,也表明院党组一班人尽职尽责管理到位;二是派出法庭管理到位,庭容庭貌整洁规范,干警精神状态良好,在出差路上随机看的几个宣恩的法庭,给人留下很深的印象;三是信息化建设走在了全州前列,在物质条件相对并不占优的基础上,思想高度重视,工作推动力度大、实施效果好,希望在这方面进一步加大建设和使用力度,为全州各基层法院带一个好头。
武星院长指出,当前,全州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转入第二阶段,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是反"四风",全州法院除了完成党委安排部署的任务要求以外,还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重点抓好"遵规守纪,尽职尽责"八个字,这也是我们需要着重加强的两个方面。毋庸讳言,党纪政纪意识是我们法官队伍的短板之一,我们强调遵规守纪意识,就是要求法院工作人员不仅要有强烈的法律意识,还必须养成严肃的党纪政纪意识。强调尽职尽责,是要求院庭领导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绝不能因怕得罪人而当老好人。要切实重视党支部工作,支部生活会要与工作例会同安排同部署,不能形同虚设流于形式,要唤醒支部书记意识,充分发挥支部书记作用,不能扛着支部书记的职务,却不履行支部书记的责任。同时,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大力提升执纪监督能力,中央纪委对纪检组长的要求现在很明确,就是要抓纪检主业,既管遵章守纪,又管尽职尽责,努力使法官队伍呈现出好的面貌。
武星院长强调,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法治建设被提上前所未有的高度,司法改革被纳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重要位置,前景可谓一片光明,法官待遇必将得到改善,法官的职业尊荣感也将有所提升,对此我与大家一样充满期待。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更加重视法官的精神追求,强调法官要成为法治精神的忠实信仰者,成为公平正义的坚定维护者。否则,掌握司法裁判权的法官一旦故意曲解法律、规避法律和玩弄法律,甚至与律师勾结制造虚假诉讼,内部人充当"诉讼掮客",成为行贿人、二传手,凡此种种,必然会干扰正常的审判,给司法公正和司法改革的前景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武星院长要求,当前,两级法院要重点抓工作的薄弱环节。一是着力改变法警工作被边缘化的不利局面。院党组对此要看得更远一些更深一些,真正从思想认识上重视司法警务工作,悟透一支强大的司法警察队伍对法院工作的特别重要性,从而正视司法警察队伍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下决心充实法警力量,强化物质技术装备和日常训练,充分发挥司法警务对审执工作的保障作用。二是在办案中要始终强调遵守合议庭和审委会议事规则。司法改革的方向很明确,要让"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并实行案件责任终身制,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严格遵循合议庭和审委会议事规则,将制度所赋予的互相监督和制约落到实处。三是要注重调查研究。司法实践中,我们不少法官都忽略了民诉法中有关法院调查取证的规定,片面强调"谁主张谁举证",导致很多案件在申诉复查时都感觉似是而非下不了决心,而这也是2002年以来涉诉信访案件大量增加的原因之一。民、商事法官都要向刑事法官学习证据意识,严格执行民诉法的有关规定,在办案中处理好法院调查取证与当事人举证的关系,坚持把事实查清楚问题弄明白,让当事人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