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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敦化市法院开展电子档案建设工作调查

来源: 人民法院报 时间: 2016-02-18 13:47 点击量: 726

  

   诉讼档案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了法院和法官的工作情况。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自2014年以来,提出精准化审判和精准化管理,并将之适用和贯穿于诉讼档案管理过程中,网上立案时电子卷宗即时生成,审理中证据及相关材料随时动态录入,庭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结案后纸质卷宗和电子卷宗双套存档备份,查询实现智能软件模糊查询,2000年以来的诉讼案件全部在吉林电子法院上网,实现了诉讼档案电子化、精准化管理。记者日前走进敦化市法院进行了实地调查。

  立案、审理时电子卷宗即时录入生成

  敦化市法院立案庭庭长艾国介绍说,2015年敦化市法院通过吉林电子法院网上立案平台实现网上立案335件,对于网上立案的案件,均即时由原告当事人及律师在网上扫描、上传、生成诉状和证据,形成电子卷宗,经立案庭审核后,区分情况,由立案庭直接送达或移送给审判业务庭送达。采取网上立案方式的当事人,庭前就可浏览对方诉状、答辩状和证据材料,做开庭准备。这是敦化市诉讼档案电子化的第一个环节--立案时即时生成电子卷宗。

  对此,敦化市敦诚律师事务所王延君感触颇深,他说:“2015年10月,我代理了一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通过吉林电子法院网上立案,在律师事务所足不出户,就扫描了起诉状和相关证据,上传给敦化法院完成立案。此案被告有两人,一个在安图县,一个是北京的,这样,办案法官就将各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制作成电子卷宗,通过吉林法院网上办案平台向各方传送,我在网上都能看到对方施工合同、验收单据、付款凭证等证据。虽然该案现由于我方提出申请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正在调查补证中,还没有结案,但我们对法院诉讼档案实现电子化,让我们可以随时查询、了解对方当事人证据材料的做法感到很满意。这确实给我们当事人带来了方便。”

  对于审理中的电子档案制作和利用工作,敦化市法院民三庭助理审判员李贺结合具体案件做了介绍,她说:“2015年11月,我审理了一起借贷纠纷案件,标的额3万元,该案通过网上立案,即时形成电子卷宗。被告户籍在敦化,但本人在北京打工,我们向他电话送达。被告表示对原告起诉的证据和诉状没意见,当即制定了还款计划,我们又将此录入到电子卷宗,向原告推送。经调解,当天就结案了。”李贺表示,2016年1月她收案20件,有17件是网上立案,均即时形成了电子卷宗,审理中,对双方当事人随时提交的证据等材料,随提交、随扫描,形成电子卷宗,向双方当事人推送。

  吉林衡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景海对敦化市法院在庭审过程中全部录音录像,即时形成最具客观性、真实性、全面性的电子卷宗档案赞不绝口。他说:“2015年我代理的一起撤销权案件,庭审后,对方当事人对其在庭审中曾经陈述过的事实不再承认,表示没说过,而对此关键证据,我所代理的当事人无法举证。最后,请求敦化市法院将当时庭审的录音录像重新播放,结果,在录音录像面前,对方当事人不得不承认了曾当庭自认的事实,结果,最后我所代理的案件胜诉。”

  结案后纸质、电子卷宗双归档立等可查

  而对结案后的法院诉讼电子卷宗,敦化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副部长、主审检察官周庆军认为,敦化市法院的诉讼档案电子化功不可没。他说:“当事人到检察院申诉的案件,都是经过二审、再审甚至是信访处理的,许多卷宗曾被多个机关和部门调阅过,卷宗不好找不好查;同时,在向上级检察机关移送相关卷宗中,由于怕出现丢失,检察机关又规定不得邮寄,这样就得派人送,在人力、物力上存在许多困难。现在敦化市法院开展电子档案建设,结案后整理纸质卷宗、电子卷宗双套存档,我们来调卷,不再调取纸质卷宗,只调取电子卷宗,凭调卷函几分钟就可以办妥调卷事宜,而且,还可拷贝复制、下载打印、网上传输,十分便利。2015年,敦化市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66件,平均审限不超过2个月,仅敦化市法院建立电子卷宗为我们及时调卷这一环节,平均每起案件节约审限一个月。”

  在敦化市法院档案室,记者看到敦化市黑石乡幸福村农民刘凤华来法院申请查阅档案。刘凤华对要查阅的卷宗是什么时候立案的、案号是多少等一律不知道,只知道原告姓名,但她下午1点10分来到敦化市法院,档案员闫英楠将她申请查阅的原告姓名输入电脑中的档案查询系统,立即就在系统查到了案号,又在法院内网中找到了案件,到1点40分,50页的档案材料就打印出来了,同时,还特意给她拷贝了一张光盘。刘凤华连声道谢。

  自主创新、开发软件加强电子档案建设

  为增加档案管理的科技含量,提高工作效率,敦化市法院积极探索、根据实际,自主研发了一款新型的档案登记管理软件。目前,该管理软件可以同时实现档案录入、档案查询、档案修改、卷宗调借及用户管理五个环节。档案员只需将2006年之前的案件进行分类,然后输入案号、原告、被告、案由、一审结果、册数、归卷日期等信息,系统中就会自动生成序号并排列,避免了案号重复出现的情况。查阅卷宗时,只要像使用百度、新浪等搜索引擎一样,输入当事人的姓名或案号,数秒内就可以找到该卷宗。

  该软件还将卷宗调借设置为借卷登记和归档登记两部分,档案员定期进行微机筛选和比对,清楚地掌握借卷和归档情况,改变了以往卷宗调借时需先由档案员在借阅登记簿上登记,当借卷人还卷时,再进行钩除的麻烦。软件采用“三级用户管理”体制,一个超级用户,拥有软件操作的所有权限,可随时对档案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监测;一个管理员用户,需要对错误信息进行修改时,只有指定的管理员权限用户才可以操作;一个档案员用户,负责档案信息录入、案件查询和卷宗调借等工作。

  为了搞好电子档案建设,敦化市法院又投入经费,夯实卷宗管理硬件基础。合理改扩建档案库房、整理室、查阅室等基础设施,目前该院档案用房面积近350平方米,配备了高规格密集架36列、专用电脑4台、高速扫描仪2台及复印、摄影等技术装备。同时该院还加强软、硬件结合使用,运用计算机智能技术与密集架使用系统配合,成功上线卷宗查询定位系统,当事人根据关键词检索到卷宗后,轻点按钮,系统自动语音提示卷宗所在位置,并根据系统设定参数打开对应密集架。

  目前,根据卷宗本身情况和制作人员的熟练程度来计算,制作电子卷宗平均用时0.6分钟/页至1分钟/页,按照卷宗平均每册200页计算,一本电子卷宗的制作时间约为120至200分钟,熟练程度高的书记员制作卷宗平均用时约为60分钟。大多数书记员已经适应了这种分散扫描的模式,对本部门的卷宗材料认真、负责地进行装订、扫描、保存、移送等工作。截至目前,敦化市法院共制作电子卷宗1230册,人均扫描30册,卷宗电子化率达到100%。

  定规矩、多措并举保证电子卷宗制作质量

  为了防止电子卷宗制作标准不一、应用时出现混乱的状况,敦化市法院三规并施,保证电子卷宗制作质量。

  一是制订《敦化市人民法院司法公开推进方案》。由办公室负责保障司法公开中电子卷宗制作所需硬件设备,协调技术人员对书记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的系统需求和不足之处进行完善,定期向书记员征集意见,改进系统运行参数。目前,他们所有业务庭室都配备了两台专业扫描仪,所有审判庭都完成了数字化改建。

  二是审管办严格履职,依托纸质卷宗管理办法,制定《敦化市人民法院电子卷宗制作规范》,规范明确了电子卷宗制作时限、电子卷宗制作方法,以及电子卷宗评查审核方式。有效解决了电子卷宗制作时间久、质量不高的问题,保证了电子卷宗的使用效果。

  三是技术部门积极服务,印制电子卷宗制作流程图,组织多种形式的现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实际操作能力,使电子卷宗真正进入到每个人的日常工作中。

  档案员史春颖介绍说,长期的保存过程中,许多案卷材料中夹带铁质订书钉、回形针、别针等不符合档案永久保存的装订工具;相当一部分材料是用铅笔、圆珠笔或者其他容易模糊工具书写,劣质字迹在诉讼文书材料中普遍存在;法官或者书记员在办案过程中的书写行为不具可控性,容易褪色、扩散模糊、不耐久,与卷宗长期保存的要求相悖,时间久了如果没有及时进行保护性抢救,材料就成为一张废纸。对此,敦化市法院14个审判法庭全部实现科技化,对所有开庭审理的案件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内容,公开展示庭审证据和适用的法律法规。将庭审录像制作成光盘存档,实现了“一案一盘”。

  到目前为止,该院已扫描卷宗6万余册,完成2006年以来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全部卷宗的电子化,率先完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将审判、执行卷宗电子化的工作部署,电子档案系统档案挂接率位居延边州第一,以往需要几十分钟的档案复印工作,现在只需几分钟就可以刻录一张光盘。

  敦化市法院院长钟兴华说,敦化法院电子档案建设工作自2014年开展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一是电子卷宗的使用效率明显提升,减少了对纸质卷宗实体的依赖性,避免了纸质卷宗实体在日常使用中的磨损,对保护纸质卷宗实体、最大限度地延长卷宗的保存寿命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大幅度提高了档案工作效率,减少了卷宗查询时间,诉讼效率明显提升,树立了高效的法院档案服务形象;三是充分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缩短了公检司等部门卷宗流转时间,方便各职能部门人员互联互通,确保卷宗服务质量;四是卷宗自身价值得到体现,为司法建议的起草和司法审判、执行实践提供了大量的原始记录和基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