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恩施中院通过持续一个多月的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涉企服装加工合同纠纷,双方企业不仅化解矛盾,更实现了合同的继续履行,有效降低企业损失,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生动司法实践。
该案上诉人为万源市鸿某纺织品有限公司,被上诉人为飞某(湖北)服装制造有限公司。飞某公司长期从事服装外贸,鸿某公司为外地服装加工企业。纠纷发生时,鸿某公司已完成飞某公司定制的外贸服装加工。一审判决解除合同,鸿某公司需退还加工费并赔偿损失。
二审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敏锐注意到,涉案数万套服装为定制产品,鸿某公司缺乏销售渠道,若简单解除合同,可能造成资源严重浪费,进一步扩大双方损失。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法官在通过湖北移动微法院完成远程庭审后,并未急于裁判,而是将工作重心前移至调解,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诉讼代理人深入沟通。一方面向鸿某公司阐明违约法律后果及执行风险,另一方面引导飞某公司客观考量合同解除后已投入材料款与服装处置面临的现实困难。
调解过程中,法官立足盘活资产、减少损失,创新提出“继续履行+损失赔偿”的一揽子解决方案。经一个多月反复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继续履行原《服装加工合同》,鸿某公司交付全部服装并放弃追索剩余加工费,同时分期向飞某公司支付一定赔偿;飞某公司则协助为这批服装寻得新的市场买家,实现货物价值。该方案既维护了守约方权益,也为违约方履行义务提供缓冲空间,同时避免了社会资源浪费,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本案是恩施中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缩影。法院在审理中始终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运用“法院+企业”调解模式,引导当事人从对抗转向合作、从诉讼转向履行,不仅高效化解矛盾,更挽救了一笔濒临搁置的交易,彰显了司法的温度与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