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谭元贵)10月7日,巴东县8名“两代表一委员”初步候选人因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取消选任资格。这是该县首次就选任“两代表一委员”向法院征求意见。
在今年的县乡换届选举过程中,巴东县法院成立工作专班,协助该县换届办和县委统战部对“两代表一委员”初步候选人的参选资格进行预审。工作专班将“两代表一委员”初步候选人的信息输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录入系统和审判管理软件应用系统进行比对。经核查,确有包括党员干部、企业代表在内的8名推荐提名人员因没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巴东县法院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建议该县换届办将8名失信被执行人不作为“两代表一委员”的推荐提名人选,其候选资格也因此被“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