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冉利咸)4月8日,利川市法院使用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与以往庭审现场不同,该案被告人并未出现在法庭被告席,法官通过远程视频完成庭审全过程。
检察机关指控,2019年8月24日,被告人谭某与李某进、李某双相约去电鱼。在电鱼过程中,谭某负责操作机器,李某进、李某双负责捡鱼。大约半小时后,谭某让李某进将其所持电鱼的竿子前端网兜里的鱼拿出,李某进在拿鱼的过程中触电倒入水中,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李某进胃内容物中未检出常见毒物,符合生前电击而死亡。经检测,谭某所持用于电鱼的升压机器高档输出电压为直流759v,低档输出电压为直流659v。
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法庭首先核实了被告人身份信息,向其宣告诉讼权利,并规范有序地组织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庭审笔录签署等诉讼环节。整个庭审活动程序规范、繁简得当,庭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画面清晰、声音流畅。
据悉,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