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杨凤)“我们今天是过来开庭的。”
4月24日早上八点半,七八个面色凝重的当事人来到恩施市法院龙凤法庭,可是当天的开庭信息表上并没有他们的开庭安排。通过细心询问,原来这是一起生命权纠纷,考虑到安全特殊,杜法官紧急向法庭负责人进行了汇报……
三天前,原告刘某的独子刘某某在周某的工厂务工,因厂房内货梯钢索断裂,货梯坠落不慎砸伤了刘某某,刘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问题自行协商未果,遂来到法庭寻求帮助。刘某表示儿子去世给家人带来了巨大伤痛,自己一定要看到加盖公章的法院文书才能安心为逝去的儿子办理丧事。刘某某的母亲席某因痛失爱子伤心过度而数次晕厥,故今天未能一同前来法庭。
详细了解情况后,龙凤法庭迅速采取了分头行动、统筹推进的办案方式,边调解边派出干警驱车前往死者刘某某的家中,获取席某的授权委托书。在全体工作人员的紧密配合之下,上午十一点四十时许,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并先行支付了部分赔偿款30万元。
龙凤法庭精准配合高效办案,3小时就把案件高效办结,
把法律工作延伸到百姓的家里,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