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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护环境,助力美丽恩施

——来凤法院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合议庭让山更青水更绿

时间: 2014-11-05 15:27 点击量: 557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司欣梅)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近日,来凤县人民法院大胆改革创新,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合议庭依法保护环境

州委六届七次全会召开后,来凤法院原原本本、认认真真研读了州委书记王海涛《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以改革创新精神建设美丽恩施》以及《中共恩施州委、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恩施的决定》的报告,对报告中提出的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恩施的行动指南积极响应,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合议庭。

生态环境保护合议庭组成人员有分管民事案件的副院长、民二庭庭长、副庭长、审判员、立案庭庭长,合议庭设在民二庭,根据案情从以上人员中抽2人再加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

生态环境保护合议庭的成立,能有效对涉及生态环境的案件进行调研、审判,集中审理涉生态环保案件,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惩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为建设美丽恩施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