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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正义天平30年

——记全州法院优秀法官吴远权

来源: 利川市法院 时间: 2014-05-06 08:24 点击量: 3757

                     

在利川市人民法院,只要提起刑事审判工作,大家都首推一人,他就是刑庭老庭长吴远权。

吴远权,生于1954年3月,湖北省利川市人。作为70年代靠苦读飞跃“农门”的土家族汉子,毕业后他毅然选择重新回到生长的那片大山。1978年11月,吴远权进入利川市人民法院工作,1983年调进刑事审判庭任审判员,此后历任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公正执法司法、维护公平正义,是法官的神圣职责,也是吴远权一直恪守的职业品格。严格把关,认真办好每一件刑事案件,力争做到公平公正,是吴远权对工作的基本信条。近年来,案件数量大幅上升,而刑事审判的审理期限相对要短,工作量大幅增长。时任庭长的吴远权带头加班加点,“五加二”、“白加黑”成为了他工作的常态,因为工作业绩突出,他先后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荣立个人二等功,被表彰为全州优秀法官,被省委政法委授予“严打整治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在他的带领下,刑事审判庭先后2次被表彰为全州法院优秀庭室、2次被市委政法委授予“十佳政法单位”,2次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荣立集体二等功。

2007年4月,担任了16年庭长的吴远权向党组提出申请,要求从刑庭庭长职务上退下来,做一名普通的审判员。很多人对此不理解,要么认为他“脑筋不活络”了,放着好好的庭长不当,退下来当审判员,要么认为他年纪大了图安逸。面对不理解,吴远权说道:“我已经当了多年的庭长,不能一直占着庭长的职位不放,年轻人要成长,需要学习,更需要空间,我们要让年轻人有大展拳脚的机会。我不当庭长了,去做审判员,一样的办案子,一样的为人民服务。”

做回审判员,吴远权依旧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他没有因为自己年长而懈怠,与庭内其他干警一样的平均分配工作任务。除了日常的审判工作,吴远权十分注重对年轻干警的培养,他从事刑事审判多年,积累下丰富的审判经验,对庭里的年轻干警从来倾囊相授,既加强对审判工作经验指导,同时注重对廉洁自律和公正司法的引导,为利川法院刑事审判培养出一班年轻的接班人和后继者。

2014年3月,眼见案多人少,刑事审判力量不足,到了光荣退休时间的吴远权没有回家安享清闲,主动请缨留下来帮忙。他说:“我虽然退休了,但是我对审判工作很熟悉,现在人手严重不足,我留下来给他们“打打杂”,当个帮手,可以减轻他们的工作量”。简单的话语,道出他无私的心境,平凡的付出,折射出法官的品质。漫道沧桑,30年风雨,他坚守法治、惩治犯罪、维护正义、廉洁奉公,为利川法院新一代法院人屹立起奋斗路上的航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