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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薪”过年,宣恩县法院为农民工成功讨薪84万余元

来源: 宣恩县法院 时间: 2018-02-12 17:06 点击量: 577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黄微)我院微信公众号曾在1月24日推送过一篇名为《宣恩县法院调解一起千万元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案》的文章,这一千多万工程款的成功调解不仅仅让原告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得到了应有的回报,而第一期到账的执行款,更是解了不少农民工的燃眉之急。

  原告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宣恩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0日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由原告承建被告在宣恩县某乡开发的XX楼建设工程,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工程单价以及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缴纳了200万工程保证金后,进入工地施工。2017年12月19日,原、被告签订了《XX楼竣工结算审核确认书》,结算价确定为21488835.5元。2017年12月25日,原告向被告发出《关于XX楼工程价款的催告函》。被告现已支付工程款9307070元,故原告要求被告目前应付的工程价款10032882元。2017年12月25日,原告向被告发出《关于XX楼工程价款的催告函》。被告现已支付工程款9307070元,故原告要求被告目前应付的工程价款10032882元。

  被告宣恩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原告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10032882元定于2018年1月25日前支付,原告放弃上述工程款逾期付款期间的利息损失,原告对拍卖被告开发的XX号楼的价款在10032882元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但是,引起执行干警注意的是,在一千多万的工程款里,有一部分款项涉及到农民工薪资,而宣恩县某房地产公司的拖欠行为,直接导致该建设工程公司无法“放薪”让农民工过年。

  眼看就要过年了,要是拿不回薪水, 许多农民工将无法过个舒心年。考虑到现在的特殊情况,宣恩县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加大执行力度,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终于在年前将84万余元工程款交到申请人手中,该建设公司及时为农民工兑付了欠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