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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纪委通报8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时间: 2014-03-27 10:04 点击量: 937

   楚天快报讯(记者刘倩)昨日,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8起损害基层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去年11月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市集中开展了损害群众利益的基层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农村涉财、征地拆迁、基层干部作风等三个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分类整治。

   通过专项整治,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了一批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有效化解一批信访积案,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和规范征地拆迁工作,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转变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从源头防范和减少基层信访问题的发生。

   截至3月23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清理出拟调查损害群众利益的基层信访突出问题372件,已启动调查309件,查结174件,转立案5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2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

   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全市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警钟长鸣,引以为戒。各地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防止类似案件发生。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加大办案力度,对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1.玩忽职守

   老河口市李楼镇国土所两任原所长毕学军、吴旭东,李楼镇规划所两任原所长刘玉群、艾志刚,李楼镇城建服务中心原主持工作的副主任范秀兰涉嫌玩忽职守案

   2007年至2011年,李楼镇李楼村违规开发小产权房问题十分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毕学军、吴旭东、刘玉群、艾志刚、范秀兰5人涉嫌玩忽职守犯罪,被老河口市纪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违规处置资产

   老河口市竹林桥供销社资产违规处置案

   2010年,在竹林桥供销社资产处置过程中,竹林桥镇桥东居委会原书记、主任姜金忠大肆向薛集法庭原负责人秦少海、竹林桥供销社原主任温四海等人行贿,秦少海等人枉法裁判、违规评估、暗箱操作,致使姜金忠以62.2万元的低价拍得230余万元的资产。姜金忠获得上述资产后,在未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的情况下,违规进行房屋开发。截至目前,姜金忠已开发4栋房屋,共计144间,建筑面积约4800平方米。目前,该案查清待结,其中秦少海涉嫌犯罪问题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贪污渎职

   襄州区熊河西干渠管理处原副书记、副主任段佩旺贪污、失职、渎职案

   段佩旺在任襄州区熊河西干渠管理处副书记、副主任(主持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个人承揽工程谋利,将单位盈利业务交亲友经营,为亲友谋利6万元,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单位损失51000元。段佩旺涉嫌贪污犯罪问题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职务侵占

   高新区米庄镇马庄村原党支部书记、主任马正国职务侵占、失职、渎职案

   马正国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虚假开具工程发票报销私人开支,侵占公款30500元;在马庄村征地拆迁补偿工作中,工作失职、渎职,虚报移坟数量,骗取国家补偿资金。高新区米庄镇纪委给予马正国开除党籍处分,依法罢免马庄村村委会主任职务。

   5.违规收费

   谷城县盛康镇竹园社区原党支部书记任明书,副书记、主任任定运,原副书记、副主任、文书程爱华违纪案

   任明书、任定运、程爱华在任职期间违纪事实包括: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规定,收取户口管理费和建房费176570元;非法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5起,面积1883.54平方米,金额132550元;违反廉洁履行职责规定,用集体资金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养老保险费用36729.6元。3人支付的费用分别是:7809.6元、7780.8元、5616元;程爱华贪污公款5000元。谷城县纪委经过调查,给予任明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任定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程爱华撤销盛康镇竹园社区党委副书记职务处分,责成盛康镇依法罢免其村委会副主任、文书职务。

   6.贪污补贴

   南漳县城关镇李家院村原党支部书记、主任黄瑞荣贪污国家退耕还林补贴资金案

   黄瑞荣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提供虚假资料以其个人名义向县林业局申报退耕还林补贴,共获取20亩退耕还林补贴资金39300元,所得资金全部用于其个人日常家庭开支。南漳县纪委给予黄瑞荣开除党籍处分。

   7.职务侵占

   南漳县城关镇丁冲村原党支部书记、主任鞠涛职务侵占案

   鞠涛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落户费、建房费名义向村民乱收费13笔,计36200元,其中鞠涛个人坐收坐支32000元,上村集体财务账4200元。经手收取安某某、陈某某、张某某等人落户费10500元,未上村集体收入账,用于其自己家庭开支和个人人情往来开支。非法占有丁冲村村民刘某某、王某某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000元。南漳县纪委给予鞠涛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8.骗取“两补”

   襄城区卧龙镇毕庙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敦先贵违反财经纪律、受贿案

   敦先贵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处理集体资产过程中,免收承包人20万元更新抚育押金,收受承包人4000元并据为己有。采取虚报种植面积的手段,骗取国家“粮食两补”补贴款190876.89元,入村集体账户并用于村集体支出。襄城区纪委给予敦先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