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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言自杀不接受判决结果被责令具结悔过

时间: 2017-02-24 10:37 点击量: 351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卜武建 王可军)2月22日,建始县法院法警队依法处置一起刑事被害人扰乱法庭秩序事件。

  当日下午,被告人宋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在该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宣判,被害人拒不接受一审判决结果,当庭撕毁判决书及送达回证,在值庭法警上前劝解的过程中,被害人自行倒地踢开庭内桌椅、辱骂案件承办人及值庭法警,并伴有自残自伤行为,在法警对其劝解、训诫无效后,遂采取约束性措施将其带离法庭。

  在随后的一个多小时内,被害人仍持续攻击法院形象,瘫倒在地并有撞击墙壁的举动,扬言自杀。在此期间,法院干警一直对其进行疏导,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救济途径,并对其扰乱法庭秩序行为进行训诫,但是被害人抵触情绪强烈,法院遂通知其单位领导到场协助对其进行劝解教育。

  在被害人单位领导到场后,被害人情绪渐渐有所平复,考虑到被害人的实际情况,法院对其扰乱法庭秩序行为及其他不当行为进行了训诫,并责令其具结悔过,交由其单位领导带回后对其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