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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一男子故意毁坏尸体被判刑

时间: 2017-07-19 09:02 点击量: 939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中 冉利咸)利川一男子因害怕承担责任,将突然发病死在男子家中的情人尸体扔进天坑。结果构成故意毁坏尸体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

  被告人陈某与被害人彭某存在不正当关系。2017年1月9日下午17时许,被害人彭某突然发病死在陈某家中,陈某害怕承担责任,于当晚12时许,将彭某尸体扔进附近一天坑内。1月23日,彭某尸体被发现且大部分腐烂。

  利川市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故意毁坏尸体,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尸体罪。案发后陈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