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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尚法纪观 公正廉洁司法

--来凤法院干警张明勇同志拒收当事人请吃及礼金

时间: 2016-02-19 10:47 点击量: 1856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到处充满着诱惑,有的人贪图享乐,人生观、价值观扭曲,而有的人却一身正气,崇尚法纪。他,不追名逐利,不以权谋私。他,默默奉献,公正执法,树立了法院的良好形象,传递着公正廉洁的正能量。他就是来凤法院干警张明勇同志。

  张明勇同志是来凤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的一名年轻干警,参加工作不足五年的他,在老同志“传帮带”的引导下,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勤勤恳恳做事,明明白白做人,很快成长为案件执行能手和业务工作骨干。

  2015年2月,执行局受理了一起向某某申请执行案件,由于执行标的大、被执行人的社会关系复杂等诸多原因,裁决庭将此案交由张明勇同志办理。为了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尽早得以实现,接受案件后,他详细了解案情,制定执行措施,并与全庭干警一道谋思路、寻对策,穷尽一切执行措施。最终,最大限度的将向某某申请执行的标的款分期分批执行到位。向某某真切的体会到法院执行人员工作的细致和艰辛,为表达感激之情,他多次请张明勇同志吃饭、送礼,都被其严词拒绝。在“万般无奈”之下,向某某于2016年1月28日上午10点左右,在张明勇同志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其手机充值了500元话费,以示答谢。

  张明勇同志对这多出的500元话费深感疑惑,经查询核实是向某某所为后,于当日上午主动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并拿出500元现金,请求院纪检监察部门退还给向某某。

  院纪检部门通过与向某某沟通,指出其间接向执行人员送礼金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及严重后果,在及时退还500元话费的同时,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向某某深感自己的行为不妥,同时也对张明勇同志的公正廉洁深表敬佩。

  铁肩担道义,正气驱邪念。张明勇同志拒绝吃请和礼金的行为,是其廉洁自律的具体表现,也是全院学习《准则》《条例》、深化纪律作风教育活动取得的成果。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纪律和制度不是“稻草人”。在新的一年里,来凤法院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狠抓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传递法院正能量,涌现出更多像张明勇式的先进事迹,树立法官新形象。

    (来凤法院 董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