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9日,州中院联合州政府法制办召开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座谈会。州人大、州委政法委、州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各县市法院院长、法制办主任,州工商局、地税局等18个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州直部门及部分律师代表参加了座谈。座谈会由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平立主持,州政府法制办主任陈芳、州人大内司委主任巩建国、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武星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会上,州中院行政审判庭通报了近年来全州法院行政审判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并结合恩施州行政审判工作特点,就新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一些亮点和适用进行了解读、说明。与会人员还就行政诉讼法修订的重大意义、当前行政诉讼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如何有效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如何确保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以及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的构建等议题进行了分组讨论。
州政府法制办主任陈芳认为此次座谈会开得很及时、很有必要,对行政机关来说,如何深刻领会并积极适应新《行政诉讼法》中的新规定、新要求,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各行政机关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行为在实体和程序上合法有效;要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确保公共管理政策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要充分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确保层级监督落到实处;要努力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降低败诉率;要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全面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要求。
武星院长结合恩施州行政审判工作特点谈了五点感受:第一,州委的坚强领导,人大、政协和检察机关的有力监督,州县两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法制办的大力支持与理解,是两级法院做好行政审判的不竭动力,是构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的有力支撑。第二,恩施州行政案件数量在全省位居第三,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居民文化素质、权利意识不适应、不相符,值得重视和反思。第三,行政审判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到了空前的战略高度,省委就法治湖北建设也进行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州委推出的建立法治建设专家委员会、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律师参与涉诉信访案件化解等一系列举措,得到省委充分肯定,也体现出了在法治建设上的力度与决心。因此,就人民法院来说,依法、公正、及时审理好行政案件,既是法院、法官的基本职责,也是法院、法官的政治责任。第四,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行政审判外部环境不断得到改善,司法责任制对审判人员提出更高要求,行政审判对人民法院来讲,只能抓好,没有退路。必须进一步充实审判力量,提高行政审判法官业务素质,高度重视行政审判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尽快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第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前我国之所以存在诸多问题,根本原因在于法治不彰。政府依法行政、法院公正司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符合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也是每一名党员、每一名执法司法人员的不二选择。
州人大内司委主任巩建国指出,这是一次务实的会议,是一次传导压力、达成共识、提振精神的会议。两级法院、两级政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和与时俱进的法治观,在执法、司法中主动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点,切实抓好新《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学习和实施,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要以在全州开展的行政执法检查为契机和着力点,认真查找自身在执法、司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做好本职工作。
在分组讨论会上,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并在有效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保护相对人合法诉权、支持司法机关公正审理行政案件等方面达成广泛共识。
据悉,州中院此前已就如何及时公正审理行政案件和有效应对行政案件大幅增长,召集两级法院进行了一次专题研讨,并将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州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发布行政案件典型案例。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法修改给法院工作带来的新变化和新挑战,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确保新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在恩施州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从根本上提升全州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