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法院网讯 (通讯员 范正宪)为使新任人民陪审员尽快适应新角色,初步掌握庭审等基本技巧,4月28日,建始法院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岗前专项培训,该院40岁以下青年法官及书记员也参加培训。
在培训班开班仪式上,建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佘华作了简短致辞。她说,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走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是司法民主化、人民当家做主的具体体现,是强化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是推进司法公开的客观需要,是对人民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和宣传法律的重要形式。她希望人们陪审员强化三种观念,充分发挥作用,做好陪审工作。一是强化法制观念,发挥好“裁判员”的作用。人民陪审员要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涵养,和法官一道共同把好案件审理关,依法、全面、客观、公正行使审判权,真正发挥好“裁判员”的作用。二是强化大局观念,发挥好“宣传员”的作用。人民陪审员在参与法院审判活动的同时,要多向群众宣传法制,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通过宣传、解释、说明,帮助当事人及公众消除怀疑,促使当事人息诉服判;要多向社会宣传法院工作,让社会公众对司法活动有更广泛、更深入、更具体的了解,从而增进对法院裁判的理解与认同,增强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三是强化监督观念,发挥好“监督员”的作用。人民陪审员的另外一个重要职责是履行监督职能,除对案件提出意见和建议外,对在陪审过程中发现法官有违反法定程序或其他违法行为,可直接向法官指出,提出纠正意见,也可以向法院领导或其他部门反映。
培训期间,州中级法院刑一庭庭长袁民、建始法院副院长向蕾,分别就刑事、民事一审案件庭审技巧作了专题辅导讲座。参训人员还就如何履职展开座谈,交流学习心得。“这次培训时间虽然很短,却使我受益匪浅,就像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窗户,让我了解到法院审判工作的基本常识,我对陪审充满期待”,人民陪审员、建始一中校务委员穆安建感概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