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周兴)黄某与前妻李某因感情不和于2012年离婚,婚生子随李某生活,此后黄某便独自外出务工, 2016年8月黄某在安徽因工伤不幸去世,这个原本就不完整的家庭变得更加支离破碎。
黄某因工伤死亡,由于父母高龄不能远行,儿子8岁尚未成年,作为遗孤母亲的李某是唯一能够前往安徽处理善后事宜的人,黄某生前所在单位分两次支付了黄某死亡赔偿金共计82万元,款项全部打入李某账上。随后在死者前妻李某和死者弟弟的主持下将赔偿金分割给了死者的父亲和儿子,并没有给死者的母亲廖某分割赔偿款,廖某遂将参与分割的死者的儿子和自己的老伴儿告上了法庭,死者前妻作为死者儿子的法定代理人出庭应诉。
看着原告席上刚刚经历了丧子之痛的死者父母和被告席上天真无邪的8岁小孩,如何分配好这80余万元,对于承办法官来说并不是一道简单的数学问题,而是一道涉及到伦理道德的法律难题。如果仅仅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判决,带给这个家庭的后果只能是亲人反目、骨肉离析。承办法官从化解矛盾,维护家庭和谐的目的出发,和代理律师一起给双方做了大量工作,前后进行了多次走访、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在庭外达成了和解协议,原告撤诉。为了给孙儿的未来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死者父母甚至放弃了属于自己的一部分赔偿金,令人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