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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内“炸金花” 无知女进看守所

时间: 2017-07-14 17:23 点击量: 404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周颖)近日,宣恩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两名缓刑罪犯苏某某、田某某撤销缓刑,并将其重新收监执行。

  2016年12月15日,罪犯苏某某、田某某因犯开设赌场罪分别被宣恩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决生效后,苏某某、田某某并没有珍惜这次监外执行好好改造的机会,2017年5月4日,罪犯田某某、苏某某在宣恩县某地用扑克牌采取“炸金花”的方式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宣恩县公安局分别对苏某某、田某某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6月22日,宣恩县司法局以两名罪犯均因涉嫌开设赌场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但在缓刑考验期内又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查处,并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依据法律规定向宣恩法院建议撤销对田某某、苏某某的缓刑。

  法院审理认为,田某某、苏莫某在社区矫正期间,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遂依法作出裁定:撤销对罪犯田某某、苏某某宣告缓刑十个月的执行部分,对田某某、苏某某收监执行原判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