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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法院院长廖学贵带头审案

时间: 2013-12-19 13:46 点击量: 944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刘卫华)12月17日,利川法院院长廖学贵开庭审理靳某、蒋某芳与徐某、易某等人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这是该院逐步提高审委会委员审理重大案件比例以来,廖学贵审理的第四起案件。

       今年以来,利川法院通过科学配置审判资源,有效保障案件提质增效。要求具备审判资格的院领导年主办案件不得少于4件,非审判业务单位法官未满53周岁的不得少于5件,审判业务庭法官不得少于10件,不足部分则由审管办统一调配,藉此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凡是经审管办调配的案件,流程管理按照本院及案件所属区域业务庭的相关制度执行。院领导、非审判业务单位法官所办案件纳入受理案件所属业务庭工作绩效考评,业务庭法官所办案件纳入本单位工作绩效考评,非审判业务单位和业务庭法官承办案件纳入本人工作绩效考评,案件质量管理得以进一步规范。同时,严格执行《案件质量量化考核办法》和《工作考评及奖惩办法》的规定,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下一步,利川法院将坚持改革创新,构建审判权力运行新机制,加大合议庭成员内部监督制约力度,压缩审委会讨论案件范围,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