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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江陵:亦柔亦刚女法官

时间: 2011-09-08 15:07 点击量: 1837

   

记者 周光兵 通讯员 李伟

邓江陵今年36岁,是咸丰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从事法院工作15年,多次在庄严神圣的审判台上,用正义战胜邪恶,展现出一位女法官的独特风采。

“我不是科班出身,所以必须在工作中不断学习。”说起自己当法官的经历,邓江陵显得有些不好意思。据她介绍,1996年,时年21岁的她从湖北省银行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咸丰县人民法院,由于在校学习的专业与法庭工作并不相同,工作时比其他同事稍显吃力,但她并不灰心。10多年来,她积极向上,忠于职守,曾被州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

当好一个法官,尤其像邓江陵非科班出身的法官,除了不停学习外,还要面对各种各样的考试。2004年,她通过了全国司法考试,后来被调至审判工作岗位。2007年,州中院组织的法律知识竞赛中,她荣获“优秀选手”称号。此后,她连年被评为办案能手。2009年,她被调至高乐山人民法庭担任副庭长。期间,她主动承办疑难案件,半年共审理诉讼案件68起。

三十出头,是女性一生中的锦绣年华,当别人用各种高档化妆品和名牌服饰装扮自己时,邓江陵却用滴滴汗水浇灌着生命的芬芳,用颗颗诚心报答着人民的信任和党的培养。2010年初,她被调回县法院行政审判庭任副庭长。她说,自己是法院的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上任后,她总是积极主动多办案、快办案,主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赢得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邓江陵善于运用法律,给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行政处罚确定的义务,而不动用强制执行措施。审理案件时,她正义凛然,敢于碰硬,同时将法律的睿智、刚性和冷静与女性特有的细腻、耐心、热心糅合在一起,审理案件入情入理入法。“凡属法院应当受理的案件,不论办理难度多大,都要审理,我要用行动来践行一名法官对人民群众的承诺。”邓江陵如是说。一次,在受理一对夫妇离婚的案件时,被告原告之间对立情绪极大,以过激行为相威胁。她凭借其过硬的素质,以调解的方式审结了案件,并督促义务人对其义务主动履行。事后,她又悉心劝导,缓解双方的情绪对立。该案审结后,当事人双方不仅平息了矛盾,还履行了相应义务。

作为一名女法官,邓江陵虽然没有强健的体魄和高大的身躯,但她始终坚持“不枉不纵、不偏不倚,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考验”的办案理念,常常不辞辛苦,为了解事实多次奔走,反复调查取证。

家住朝阳寺镇水槽村的游家玉,与同村游文俊因山林边界发生争议,朝阳寺镇政府依据双方提供的山林土地使用证,经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双方的争议边界作出了处理,但游家玉不服,于2010年3月申请复议,县政府认为镇政府认定的主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使用依据正确,依法判决维持镇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然而,原告仍然不服,于2010年8月再次提起诉讼,认为镇政府的处理决定不顾历史事实,不采纳当事人和知情人的正确意见,主观臆断,缺乏事实依据。县法院认真调查取证,邓江陵更是多次走访两家,对两家进行耐心调解,与镇政府多次交涉。最后,依法作出判决,维持行政处理决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这样一个正气浩然的女法官,其实也有温柔的一面。生活中,邓江陵是亲戚、朋友眼中的“好媳妇”。作为家中的长媳,作为母亲,她对父母,对子女更是尽心尽责。“我经常提醒自己,天下孝为先,节假日回家看父母是必须做的事。”

来源:恩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