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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星院长到恩施市人民法院调研

时间: 2014-03-21 15:02 点击量: 1459


     恩施法院网讯 3月20日上午,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武星一行到恩施市法院调研基层工作,并征求市委和市法院干警对中院开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市委书记向前进,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长张孝赤出席座谈会,市法院党组成员、专委及中层干部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市法院院长王峰汇报了近年来主要工作情况、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展以及当前工作中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市委书记向前进介绍了恩施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良好势头,并对市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市法院党组是有战斗力、有凝聚力的班子,是一个团结为民务实清廉的团队。市法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抓得早,有特点,有创新,接地气,有效果。市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见证、参与、服务恩施发展,在化解矛盾纠纷、处理涉诉上访、征地拆迁、两违强拆等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为全市抢抓机遇跨越发展、维护稳定花精力、费心血,主动作为,市委是肯定的,市民是认可的,他代表市委对市法院全体干警表示感谢。

  武星在听取汇报后指出,近几年来,恩施市法院在党组一班人带领下,坚持公正司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注重加强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和解决干警住房等实际困难,工作业绩实实在在,得到组织和群众的充分肯定和认可,并获得最高法院表彰,起到了与恩施市“首善之区”地位相称的基层法院龙头和标杆作用,中院对此予以充分肯定。

   武星要求,在新的形势下,全州法院和法官一是要信仰法治,崇尚法治,法官应该有一颗公正的心,善良的心,恪守职业良知和底线。二是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从机制上对审判权、执行权运行进行有效的监督制约,严格执行和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关于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切实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保障法律统一实施的指导意见》三个规定,充分发挥合议庭、院庭长和审委会的监督作用,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三是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处理好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关系。这些年来持续困扰各级法院的涉诉信访问题,其中原因之一就是没有处理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四是法官要勇于担当、尽职尽责,坚持原则,是非分明,不能渎职懈怠,不能超过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力,不能滥用职权,不能做老好人。

  武星强调,当前还要注意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和裁判文书上网工程,这是今年全省、全州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已经获准立项新建的人民法庭要按抓紧落实征地和修建;三是要认真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对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要注意总结分析研究对策;四是要高度重视涉诉信访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涉诉信访工作新机制,花大力气化解涉诉信访积案。五是要强化党纪规章学习教育,法官不仅要守法,更要带头遵章守纪。

  州中院专职审委会委员向北海、办公室、立案一庭及执行局相关负责人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