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审务公开 > 案件播报

利川市法院发出一份“温情”判决书

来源: 利川市法院 时间: 2018-05-08 08:53 点击量: 517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胡长玖)“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这是300多年前安徽桐城籍宰相张英给家书上的批注,“六尺巷”的故事作为互谅互让的典型被广为流传。人民法院作为定纷止争的居中裁判者,在追求法律效果的同时也应追求社会效果的最大化,带着感情去办案,用温情弥合亲情,让法律变得更有温度。

  近日,利川市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及兄弟姊妹七人的排除妨害案件,一起跨度近7年的纠纷得到了解决。

  该案原告与被告系亲兄妹关系, 1970年前后,父母及成年子女共同出资出力修建了该案诉争的砖木结构房屋一栋,登记在原被告父母名下。2000年10月,在更换土地证过程中,原告取得了利川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证,但房产证仍登记在父母名下。2013年,另外六个兄弟姊妹起诉该案原告,要求对涉案房屋进行分家析产,因土地证问题撤回起诉,2016年又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颁发给该案原告的土地证,因时效问题被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现涉案房屋由本案两被告居住,原告以土地证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决两被告搬出并支付房屋租金。

  考虑到原被告之间的特殊关系及诉争时间长、矛盾大的实际,开庭前,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倾听意见,希望调解解决,了解到原、被告实际上并不缺居住房屋,根源在于沟通失效,双方不服气已成心结,以至兄弟阋墙,多年互不来往,虽经主办法官多次沟通,但原告坚持要求判决,被告也希望能有一个明确的结果。在开庭审理时,承办法官结合法理、情理进行了裁判,在判决书中,虽判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但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原、被告兄弟姊妹情谊难得,请珍重,不要因为利益而毁掉血缘情亲,望原、被告双方互谅互让,妥善解决该纠纷。”

  面对家庭邻里纠纷,需要带着感情去办案,这不是一句空泛的口号,它体现的是法律人的价值观,虽然我们办案技巧越来越纯熟,接触的当事人也越来越多,但不能因此而麻木,从而使办案变成司法流水线,变成机械的走流程,我们还需要倾听他们背后的故事,了解案件的起因,解决当事人真正的诉求,就案办案不能解决问题,只有多用心,多沟通,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