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颁发“荣誉天平奖章”,我州法院系统许勤举等51名同志在列。
这些被授予“荣誉天平奖章”的法官自上世纪80年代进入法院工作以来,数十年如一日,热爱法院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爱岗敬业,一心为民,用法律捍卫了公平正义,维护了法律尊严。
为鼓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长期献身人民司法事业,增强职业尊荣感和自豪感,最高人民法院于2007年11月设立了“荣誉天平奖章”,并以最高人民法院名义颁发荣誉,旨在表彰在人民法院工作累计满30年、为人民法院工作做出贡献的在编人员。此次我州两级法院共有51人获得此项殊荣,其中包括已离任法官和退休法官。
附:全州法院获“荣誉天平奖章”名单
州中院(13名):
许勤举 潘本义 成 宜 唐登洲 袁 民 邓红雨 张 哲 周 刚 陈 明 刘国政 黄万恩 冯卫东
滕仲泉
恩施市法院(15名):
谈效锋、吴克祥、冉茂才、宋伦勇、杨来群、马志勇、袁桥成、宫环海、肖厚平(女)、张自龙、肖 峰、郭 平、袁大清、高学力、张 伦
利川市法院(2名):
林同灯、吴启学
咸丰县法院(4名):
余启跃、向开国、袁恩谱、陈华安
来凤县法院(6名):
向绍碧、姚茂盛、吴新贵、冉孟超、严文华、柳红山
巴东县法院(3名):
郑远群、何凯成、李建凡
建始县法院(8名):
黄光元、贺继华、陈 炬、黄海军、卜武建、向丛珍(女)、吕正兆、李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