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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法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第二次集中学习

时间: 2014-03-17 14:01 点击量: 427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杨琳)3月14日下午,宣恩法院全体干警在八楼会议室进行教育实践活动第二次集中学习,党组书记、院长郑向东主持会议并作讲话。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林宏宇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段绍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署名文章《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丁梅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部分)。

  会上,郑向东要求,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的深刻内涵,深刻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义,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把“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做出特色,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郑向东强调,“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环节。领导班子要率先垂范,坚持自觉学习、带头学习,真正将上级重要文件、讲话及中央规定必读篇目学深学透,做到真学真懂,为下一步开展的集中讨论活动做好准备。同时全体干警要增强对学习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分管领导和庭室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组织好理论学习,整理好活动记录,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