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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敦促令”让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时间: 2017-06-30 16:29 点击量: 544

  恩施法院网讯 “太感谢了,还是你们有办法,竟然让被执行人主动要求执行……”6月20日,包某从巴东法院领取执行款后激动地说。

  6月20日,巴东法院首期“执行敦促令”发布的第二天,被执行人周某主动将当事人双方约定的第一部分执行款8万元交到执行干警手中。随即,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通知申请执行人包某领取了该执行款。

  周某与包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巴东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周某向包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7万,定于2017年3月21日前支付8万元,同年9月15日前支付39万。

  调解书生效后,周某迟迟未履行,2017年4月1日,包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飓风”行动重拳出击,执行干警通知周某到庭,耐心的讲事实、摆道理,并告诫他如不履行义务,要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惩戒,将面临罚款甚至拘留,想明白道理的周某主动要求执行和解,并一次性支付了八万元执行款,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