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法院网讯 (通讯员:刘卫华)“感谢利川市人民法院,感谢执行局的法官。我终于追回我的借款了,可以安安心心回家过个好年……”,申请执行人罗某喜不自胜。
罗某与被执行人牟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2年经利川法院审结。裁判生效后牟某未自动履行执行义务,罗某遂于2013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牟某在当年7月下旬给付了1万元后便未按约定履行其余执行义务。
经申请人提供线索,29日中午,利川法院执行员刘向群、工作人员谭力在利川城区找到了牟某。经耐心做工作,慑于法律的威严,牟某筹集了2万元交到了人民法院。
除夕上午领到标的款后,罗某一再表示,利川法院的司法作风和工作效率、效果着实让人感动,对此,作为人民群众感到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