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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突遇困境 法官捐款救急

时间: 2016-07-08 10:25 点击量: 500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张婷婷)“这可怎么办?还是开始住院的时候给医院交了500元,现在可怎么办,我上哪找这么多钱啊?”耿某红着眼眶,忍着泪水。旁边的长椅上,她的儿子小亮睡得很香,对家里当前的困境毫无所查。

  耿某是恩施市法院一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是她的母亲魏某。2012年,魏某家的10余亩林地被征用,作为共有人的耿某未分到补偿款,与母亲沟通未果后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魏某支付耿某应得的补偿款208337元。判决生效后,因魏某未履行支付,耿某向恩施市法院申请立案执行。

  受理该案后,执行法官经多方查证,补偿款领取账户内余额仅为2.5元,被执行人无可变现的执行财产,仅有作为户主承包的耕地1.7亩,执行人员依法对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查封。而被执行人魏某年近七旬,长期因风湿疾病卧床,无法采取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特殊关系,承办法官试图通过和解执行该案,但因双方矛盾尖锐,多次和解无效。今年6月中旬,被执行人魏某病逝,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6月28日,与申请人耿某共同生活的翟某突发心肌梗塞被送往医院抢救。因情况危急,医院为其进行了手术治疗。三天时间,产生手术费及相关治疗费用近40000元,仅在入院时交了500元治疗费。市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得知情况后,自发为耿某捐款1700元,以解当事人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