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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水河保护条例明年3月1日施行

来源: 恩施日报 时间: 2016-12-14 10:44 点击量: 1144

  

  12月12日,州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我州首部地方性法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介绍说明。据介绍,《条例》将于2017年3月1日正式施行。

  新闻发言人从背景意义、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和特点以及如何贯彻落实等多个方面,详细介绍了《条例》的情况。《条例》是我州出台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起草期间,我州与湖南省湘西州及重庆市、贵州省有关地区首次开展协同立法,历时近两年。《条例》的出台谱写了我州“两个立法权”新篇章,具有开创性意义。

  我州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区、生态屏障区,《条例》制定是我州贯彻中央战略决策、落实省委部署要求,强化“责任上游”意识,以对“下游”高度负责的政治担当,加快推动绿色发展变革的主动作为。《条例》针对酉水河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跨行政区域协调保护机制缺失的问题,建立了跨行政区域协调保护机制,明确了州、县、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同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对酉水河的监督管理职责,建立了社会组织及公众参与保护机制,强化了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严格了法律责任。

  《条例》出台,有利于加快推进全州生态文明建设,有利于因地制宜加大跨行政区域生态保护合作力度,有利于推进跨行政区域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有利于推动武陵山区绿色繁荣、可持续发展。


  (记者 程芳  通讯员 李俊、谭艳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