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柳晓琴)“邓某、邓某某与巴东县野三关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合同纠纷案今天公开开庭审理,现在开庭。”6月23日,巴东法院第三审判庭内传来了清脆的法槌声。该案由巴东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明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这是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巴东法院推进院、庭长办案工作机制,“一把手”开庭审理的第一案。
庭前,胡明同志认真查阅卷宗,深入研究案情,为庭审做了充足准备。庭审中,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到法庭辩论,各个环节有序推进,充分体现了一名资深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
“院长办案”制度的施行,改变了“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旧有模式,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是顺应当前司法改革的新要求的体现,同时,院领导回归法官角色审理案件,能更准确发现审判一线工作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案件质量和审判效率,从而真正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