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贯彻孟建柱同志接见受表彰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交流2013年以来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研究部署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任务和措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周强指出,人民调解是植根于我国历史传统并被长期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基层民主自治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就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作出重要部署,为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指明了方向。党中央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亲切会见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对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创新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国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周强指出,指导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使命和法定职责,长期以来,全国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司法保障,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协调配合,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机制更加健全完善,方式方法不断改革创新,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取得显著成效。
周强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提出要求。他强调,要准确把握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思路和方向,切实增强指导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为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公正高效处理案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充分发挥司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功能,按照“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的原则,通过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方式加强业务指导,支持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依法履行职责,推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朝着规范化、法治化方向发展。要健全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机制,统一审核部门、统一确认标准,及时开展确认工作。要大力支持在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创新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调解组织网络。要改革创新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机制,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大力推广“眉山经验”“潍坊经验”“马鞍山经验”,不断提高诉调对接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常态化、精细化水平。要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的联系,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指派专业法官进行对口业务指导。要主动拥抱现代科技,推进人民调解和现代科技的深度融合,搭建集调解申请在线受理、调解方案在线提交、调解协议在线达成等于一体的信息网络平台,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效能,同时实现法律法规和司法案例的智能推送,以及全流程网络办理、全要素自动公开,为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提供有力支持,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现代化水平。
周强要求,各级法院要切实加强对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基层法院一项重要工作狠抓落实,强化与司法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制约指导工作开展、指导成效落实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要不断提高审判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在人民法院内部建立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和约束激励机制,科学评价指导工作的内容和成效。要加强业务培训,改进司法作风,切实提升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