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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合谋贩毒 两人双双获刑

时间: 2017-09-13 09:24 点击量: 772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杜香耀)近日,利川市法院审结一起贩卖毒品罪案,判处潘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潘某与刘某系夫妻关系,两人利用一部双卡手机专用于贩卖毒品,2015年1月至7月期间,潘某通过专用手机联系吸毒人员曾某、李某、李某某、张某、瞿某,并在某小区附近交易12次,累计销售冰毒5.0885克,获得赃款共计1600元;刘某以同样的方式进行交易3次,累计销售冰毒2.5克,获得赃款500元。2015年7月15日,潘某在贩卖冰毒时被当场抓获,翌日,刘某在其居住房屋内被抓获。

  利川市法院经审理认为,潘某、刘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多次向多人贩卖冰毒共计7.5885克,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潘某、刘某系夫妻关系,均通过专用贩毒手机联系多名吸毒人员并出售冰毒,二人有贩卖冰毒的共同故意,构成共同犯罪,潘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按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刘某积极参与作案,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潘某、刘某先后多次向多人贩卖毒品未经处理,其贩毒数量应当累积计算。同时,贩卖冰毒7克以上不满10克,向多人贩毒或多次贩毒,均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潘某当庭自愿认罪悔罪,具有酌定量刑情节。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