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曾志 司欣梅)男子到朋友家中做客,见财起意竟然偷走朋友父亲的手机。近日,来凤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6年12月29日,20岁的白岩村人何某到来凤县翔凤镇桂花树村杨某家中邀约其子小小杨玩耍,在其家中趁杨某不备,将放在杨某床上充电的白色华为G9牌手机盗走,杨某发现手机不见后,于次日找到何某归还手机,何某趁机溜走。后杨某于12月31日发现何某后报警,公安机关随即将何某抓获,并从其手中扣押了该华为G9牌手机并发还至杨某。经鉴定,该华为G9牌手机价值1229元。
另查明,何某因犯盗窃罪,于2016年8月3日被湖南省龙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6年11月12日刑满释放。
来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价值1229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