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徐滔 谭清波)9月21日凌晨三时许,巴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江北执行大队的干警奔袭千里,从湖南省浏阳市某工地将长期隐匿行踪的“赖工头”宋某带回巴东,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2016年以来,张某、刘某等7人先后以租赁合同、劳务合同、运输合同纠纷为由,将宋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判决结案后,有3件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但宋某未按执行通知书确定的时间主动履行,并长期隐匿行踪。
法院在执行中查明,宋某耗资78万元在巴东县溪丘湾乡修建了豪华的四层小洋房,并在湖南承包了近千万元的工程。
因宋某长期隐匿行踪拒不到庭,且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决定对宋某处以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