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同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依据采购人提供的明确采购方式函,对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大会议室改造及LED大屏显示系统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成交人,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大会议室改造及LED大屏显示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同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STXZB2020-030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大会议室改造及LED大屏显示系统采购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8.8万
6.最高限价:38.8万
7.采购需求:大会议室改造及LED大屏显示系统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为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同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金桂大道花果山小区面对圣第安酒店左转100米处)。
3.方式:供应商可以持文件领取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套资料到现场购买或者将以上资料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传至QQ邮箱33260314(邮件主题必须备注所投项目名称及公司姓名,否则不予受理),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资料的时间以邮箱显示收到的时间为准。供应商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递交资料后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发售采购文件。
4.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11月3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 11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同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恩施市金桂大道花果山小区面对圣第安酒店左转100米处)。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11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同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恩施市金桂大道花果山小区面对圣第安酒店左转100米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http://eszzy.hbfy.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417号
联系方式: 18972421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同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恩施市舞阳坝办事处耿家坪村花果山小区B区117号
联系方式:0718-8277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718-8277616
文件领取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