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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汇错账号 法院判对方返还

时间: 2017-03-22 11:18 点击量: 329

  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桂春艳)“天上掉陷儿饼”到底是福还是祸?巴东籍女子梁某被馅儿饼“砸”中,却被告上法庭。近日,梁某因不当得利被法院判决返还现金35000元。

  2015年5月13日,吴某在中国工商银行东莞某支行自动柜员机(ATM)转账汇款时,误输银行转账账号,将其银行卡内的资金35000元错误转账至梁某银行卡内。经电话追讨未果,吴某将梁某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因吴某错误输入银行转账账号,使梁某银行卡内余额增加35000元,同时使吴某持有的银行卡内余额减少35000元,二者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且梁某取得该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梁某的行为符合不当得利成立的构成要件,吴某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据此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