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胡伟)近日,咸丰县人民法院被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该县仅该院和一个乡镇获此殊荣。
咸丰县人民法院院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一直高度重视和认真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始终把综治工作与审判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一方面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治犯罪,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一方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认真开展上级党委及政法委组织的集中统一行动和各项专项工作,同时搞好文明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加强对暂住人口、出租门店、房屋人员的管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多年来无刑事案件、无集体或个人上访、无群体性事件、无“民转刑”案件、无干警职工违法犯罪,工作、生活秩序井然。综治工作连年受到州县综治委的表彰,今年更是被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