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田天宝)近日,建始县法院执行局展开雷霆出击,成功抓获失信被执行人李某,一起多年未执行的故意伤害案成功执结。
2012年6月24日,被执行人李某雇人将申请人陈某打伤,陈某诉至建始县法院,法院判决李某赔偿陈某三万余元,李某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定义务。2014年8月25日,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中查明李某家境优渥,且有汽车一辆,却从不在银行存款。执行人员几年来多次到李某家,却次次扑空,从未见到李某,也没有发现他的车辆,李某和执行人员玩起了躲猫猫。随后,法院将李某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报公安机关协查其下落。
2月26日晚10时许,建始县法院执行局长谭险峰收到线索:李某于当晚22点08分入住恩施某宾馆。随后,执行干警迅速前往恩施。由于当晚雨雾天气,到达目的地时已近凌晨一点,但执行干警已顾不上车旅辛苦,立即展开工作,但因宾馆名称不准确,先后查找了几家名称类似的宾馆却没有结果,执行干警只能先行住下,待天亮后找公安机关进一步核实情况。
2月27日清晨,执行干警到恩施市公安局查询到李某所入住宾馆的具体地址,便立即前往该地。当执行干警到达时,李某却已经退房离店,无奈之下,执行干警只好决定撤回。
带着失望的心情返程时,执行干警再次收到谭局长的信息:李某又入住恩施另一家招待所。干警们立马折回恩施,最终将李某抓获。面对神兵天降的执行干警,李某困惑不已:“你们这次信息怎么那么灵?好几年了还是找到了我。”
2月27日下午,李某被带回建始县法院。经执行干警释法说理,李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打电话给亲属将三万余元的案款送至法院。李某作了深刻的书面检讨,并向申请人陈某当面道歉。鉴于被执行人李某认错态度良好并已悔改,建始县法院决定提前对其解除拘留。至此,这起长达几年未执行的陈年旧案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