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辛宗惠)10月16日上午,因失信被法院纳入“黑名单”的徐某从浙江台州给巴东法院打来电话,称其购买飞机票受限,表示愿意及时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请求法院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屏蔽。
2016年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邻居田某借款4400元,承诺一个月偿还,因生意亏损,没有按时偿还,后经多次催讨无果,田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徐某仍未按期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徐某长期在外下落不明,被法院纳入失信名单,对其实施信用惩戒。10月16日,徐某因生意紧急需要乘坐飞机,但因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无法购买到机票,徐某主动打电话到巴东法院,联系执行法官,并一次性将4400元执行款转入了法院执行款帐户。徐某履行义务后,法院将其失信信息进行了屏蔽。
据悉,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实施以来,巴东县人民法院根据规定要求,先后将符合条件的70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库系统,对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实施信用惩戒以来,先后有20余名被执行人因无法购买飞机票、动车票等而主动履行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