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范正宪 程敏)7月6日,建始县法院刑事审判庭组成巡回法庭,到距县城80公里外的扶贫点龙坪乡山羊头村,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田大点故意伤害一案。
根据被告人年过七旬且身患疾病、被害人年满74岁且行动不便的实际,该院决定以巡回法庭的方式进行审理,将庭审地点定在山羊头村委会。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田大点与被害人田某某是同胞兄弟且相邻而居,双方素有矛盾。2016年3月5日12时许,被告人见被害人在屋前场坝唱歌,心生不满,于是持手中竹棒击打被害人,致使被害人右手尺骨骨折,损伤程度评为轻伤二级。
庭审中,被告人田大点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由于双方对附带民事赔偿分歧较大而未能达成协议,案件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