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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向军 :避免法官“一条腿走路”

来源: 人民法院报 时间: 2015-08-07 16:05 点击量: 1911

 

  书记员工作的任何一个环节疏漏出错,法官就得“一条腿走路”,相应的审判程序、审判工作都将难以开展和完成,直接导致司法公正成为“瘸腿”。

  书记员作为审判辅助人员,是法院庭审中不可或缺的角色。但长期以来,书记员队伍建设滞后,法官与书记员“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格局对审判工作造成掣肘。日前,江苏69家法院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25名聘用制书记员。

  书记员是审判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承担的工作是整个审判工作不可或缺的环节,如果形象地把法院比作人体,那么书记员和法官就是“两条腿”。法官居中裁判、定分止争,是公众眼里社会正义的“化身”,然而这种“光鲜”背后,须臾离不开书记员岗位的审判辅助性、基础性工作,文书送达、开庭记录、卷宗装订……书记员工作的任何一个环节疏漏出错,法官就得“一条腿走路”,相应的审判程序、审判工作都将难以开展和完成,直接导致司法公正成为“瘸腿”。

  但毋庸讳言,长期以来许多法院尤其基层法院,书记员入职门槛低,缺乏其他福利待遇和职业保障,这与书记员工作的繁重性、重要性并不匹配,导致许多书记员既不能安心本职工作,又不能潜心钻研书记员业务,普遍把书记员岗位当作“跳板”,使得书记员队伍不稳、流动频繁,很难与法官形成良好工作默契,高效完成书记员工作任务,影响到审判质量。

  有鉴于此,2013年初,江苏法院抓住审判人员分类改革契机,在南京、镇江等14家法院试点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社会化招录、专业化培训、序列化管理、职业化保障”的思路,逐步建立完善书记员招录聘用、教育培训、管理考核、职务序列、职业保障等管理制度。这些措施不但很好提升了书记员队伍的工作积极性、责任心,稳定了“军心”,也让法官们有了更多得力助手,更能集中精力办案子,带来了审判绩效的显著提升。

  更重要的,随着当前加快法官员额制改革,法官比例将缩减,书记员管理走社会化、聘用制道路,并通过专业培训、职业保障,做好单独序列管理,让这支队伍留得住、用得好,端稳端好职业“饭碗”,成为法官的真正得力助手,让法官从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专事本职工作,这是司法改革的应有之义。唯此,才能有效解决“案多人少”困境,有效保障审判执行工作质量,避免司法公正“瘸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