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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颁发首份法官业外活动指引

来源: 人民法院报 时间: 2014-09-24 09:02 点击量: 409

   

   “XX法官,我有很紧急的情况与您沟通,我们在XX茶室见面吧?”……

   当法官在工作8小时外接到同事、当事人、律师、同学的此类电话,应该怎么处理?因购物、停车、相邻关系等原因与他人发生纠纷和摩擦,应该怎么处理?今天,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颁发首份《法官业外活动指引》,引领、疏导法官8小时外的行为,提醒法官虽不用过“僧侣式”的超脱生活,但应时刻加强警惕,管好自己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


  《指引》通过梳理法官在现实业外活动中可能遭遇的各类具体情景,从饭局宴请到熟人就案件说情打招呼,从日常投资理财等经济活动到同事家庭邻里人际关系处理等10个方面20条内容,给法官具有操作性的提醒。


  针对家庭关系及其他人际关系方面,《指引》指出,法官要在事业和家庭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既不能因为家庭耽误工作,也不能因为只顾工作而忽略家庭;法官因购物、停车、相邻关系等原因与他人发生纠纷和摩擦时,要秉持正直低调、真诚谦恭、与人为善的态度消除摩擦。在解决纠纷过程中,不宜有意披露法官身份以谋求照顾或以势压人。


  在投资理财上,法官可以进行正当的投资理财活动,但要三思而后行,稳健实施,防范风险。可以在证券二级市场上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并自由交易,但谨记上班期间不得炒股,也不可利用办案中知悉或掌握的上市公司内幕信息买卖股票谋取利益。


  在休闲娱乐活动上,提倡并鼓励法官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参加歌咏、登山、旅游、摄影等活动。法官自费接待、宴请亲朋好友要量入为出,不宜铺张浪费,尽量避免到高消费场所而引起公众猜疑,可以光顾酒吧、卡拉OK等正当营业的娱乐场所,但自费娱乐也要与消费能力和水平相适应。逢年过节偶尔与亲朋好友在家中自娱自乐地打牌、打麻将,不能带有赌博性质,更不能出入以赌博为业的营业场所。


  在维护个人权利时,法官作为当事人提起诉讼需仔细思量,慎重决定。法官在刷微博、写微信、发网帖时,要注意自己的身份和工作性质,不得披露办案秘密和当事人隐私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