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鲁平)5月8日,咸丰县委、县政府办公室联合下文,成立咸丰县“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咸丰县法院在全州率先建立由27个部门参与协助执行的联动机制。
联动机制领导小组组长由咸丰县县委副书记邹炜担任,县委政法委书记刘拥军为常务副组长;县公安局局长、县政协副主席、县检察院检察长、县法院院长为副组长;“四大家”办公室、政法委、纪委监察局、综治办、司法局、财政局等27个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联动机制明确规定: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党员干部,相关部门将给予纪律处分;将执行情况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考核;限制甚至撤销失信被执行人的文明荣誉称号;将是否积极履行执行义务纳入缓刑考察内容;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请政府补助资金、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办理土地使用权和采(探)矿权等审批手续;暂停失信被执行人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对具有房地产建设、开发等资质的失信被执行人,将拖欠债务的情况记入信用档案,作为资质考核的依据;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国有产权交易。
下阶段, 咸丰县法院将全面运用法律、经济、行政、舆论等手段,协同咸丰县社会各界力量,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所有案件应执尽执、能执尽执,打好打赢2017年执行“三大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