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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调整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时间: 2013-02-22 14:35 点击量: 13900

恩中法发〔2013〕2号

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调整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法院、本院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州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作如下调整:

党组书记、院长刘勇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许勤举同志协助刘勇同志工作,主管日常事务和刑事审判工作,分管办公室(研究室,合署办公)、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执行局、司法警察支队工作;

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平立同志主管行政审判和机关后勤工作,分管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司法行政处、司法技术处、基建办工作;

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家俊同志主管民事审判和立案信访工作,分管立案一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工作;

党组成员、副院长刘茂仕同志主管审判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分管立案二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工青妇工作;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世庆同志主管干部人事和机关党建工作,分管政治部、机关党委、法官协会办公室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冯勇同志主管纪检监察和审判监督工作,分管纪检组、监察室、审监庭工作;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徐东海同志主管执行及司法警察工作,分管执行局、司法警察支队工作;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江开德同志协助黄家俊同志管理立案一庭工作;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向北海同志协助许勤举同志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刑事审判工作;

特此通知。

201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