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定于2013年8月23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由恩施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单绪伟、陈云、龚道高等抢劫暨附带民事原告人曾汝阶、曾先芝、曾先平、曾先美、李茂高诉单绪伟、陈云、龚道高、冉景权、李涛、代传江等六人损害赔偿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主办: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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