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法院网讯(通讯员 田恒新)6月29日,鹤峰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某某诉鹤峰县国土资源局要求政府信息公开一案。该案是鹤峰县法院审理的首例信息公开案件。
原告张某某向鹤峰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公开鹤峰县燕子桥水电站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农用地转用方案及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标准等文件信息。
庭上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被告信息公开主体是否适格及要求公开的信息是否是被告公开的范围”展开辩论,该案将延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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